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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全章阅读

言蹊云浅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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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苏茉杨素云   更新:2024-04-13 18: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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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苏茉杨素云的现代都市小说《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全章阅读》,由网络作家“言蹊云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其他小说《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男女主角分别是苏茉杨素云,作者“言蹊云浅”创作的一部优秀男频作品,纯净无弹窗版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你娘昨晚煮了花生,去拿些过来给苏知青尝尝。”陆伯鸣指使陆长征。苏茉连忙摆手,“不用,陆爷爷,我吃过早饭的。花生留着给孩子们吃。”陆长征看向苏茉,见她神色,知她是真不想吃,便道:“爷,不用了,她不是客人。”陆伯鸣也不坚持,花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实在没什么好招待的。“你是叫苏茉是吧?”“是的,陆爷爷。我母亲姓莫,原本父......

《小炮灰在七零,燎的军官宠上天全章阅读》精彩片段


“那是我哥的儿子,高个的是二哥的小儿子,5岁,叫陆国梁。矮个的是大哥的儿子,4岁,叫陆国强。”

苏茉莞尔,他们一家的名字,都挺有时代特色的。

“我们的名字,都是我爷取的,他是一位参加过抗战的老红军。我们的名字,都寄托了他的期盼。我大哥……”

这时,陆伯鸣掀开门帘,从屋里走了出来,陆长征看到后,赶紧跑过去扶他。

老人家一头银发,面容刚毅,身量很高,因为年老和伤痛,整个人很瘦,但还是给人一种英武之感,可见其盛年时的风采。

老人家穿着一件青灰色的老款军装,军装上还能看到轻微的折痕,应该是听到苏茉的声音后,才拿出来换上的。

哪怕有陆长征扶着,但老人家步履还是有点微跛,虽然他已经极力走正。

左边的袖管空荡荡的,显然早就没了左臂。

苏茉怔怔的看着,仿佛看到了从战火中走出来的革命先烈,看到了那些把一生奉献给这片辽阔大地的英雄。

苏茉抬起手,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敬了一个她能做到的最标准的军礼。

她想起之前听过的一首央视改编歌,有句歌词唱得“我多想,伸手紧紧拥抱你,告诉你,一切都已尘埃落定,百年前你梦想中的那个新中国,有多美丽。”

陆伯鸣看着那个眸含热泪,敬着军礼的姑娘,也抬手回了一个军礼。

小丫头眼中的敬意,是很真挚的,并不是为了博取好感的刻意伪装。

他仿佛从她身上看到了一种传承,一种告诉他们这些老家伙们:“放心吧,你所期盼的我们都会替你去实现,总有一天,你想要的盛世我们会创造出来”的使命的传递与继承。

本来,他听清安媳妇说小姑娘看着挺娇气的,还有些担心。但现在,他没什么好担心的了。小姑娘虽然长得娇气,但她眼中的坚毅,却是许多人都不能及的。

陆长征也很是触动,如果说他之前对苏茉的喜欢,更多是在荷尔蒙推动下的男女之情的话,那现在对苏茉,他是真正入了心了。

因为这个女人,她懂他。

懂他选择去参军时的那份感情,那份理念,那份坚守。

当年,他放弃上大学,选择去参军,有多少人不理解。包括他的爹娘,都不明白。不明白他为什么放着可预见的大好前程不要,而要去当兵。

但苏茉敬的这个军礼,让他知道,她是懂的。

他为自己的余生,能有一个自己喜欢又懂自己的女人相伴,而感到幸福,那种真正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幸福。

于是,陆长征也敬了个军礼。

三人谁都没有说话,但他们却都默契的懂了对方的意思。

最终,还是陆伯鸣的咳嗽声,打断了这互敬的场面。陆长征赶紧放下军礼,伸手去扶他。

“老了!没用了。”陆伯鸣无奈的笑了笑,又招呼苏茉:“苏知青,里面坐。”

苏茉放下军礼后本也想去扶他的,但看到他另一个空荡荡的袖管后,生生忍住了欲伸出去的手。

“好,谢谢陆爷爷。”苏茉冲着他笑道,只是这笑里,掩藏着一抹难以察觉的哀伤。

因为异能的原因,她对生机有极强的感应力。这个老人生机已经很弱了,只怕真是时日无多了。

刚才的军礼,显然耗费了陆伯鸣不少力气,在堂屋坐定后,他明显已经没有刚才精神了。

“长征,你娘昨晚煮了花生,去拿些过来给苏知青尝尝。”陆伯鸣指使陆长征。

苏茉连忙摆手,“不用,陆爷爷,我吃过早饭的。花生留着给孩子们吃。”

陆长征看向苏茉,见她神色,知她是真不想吃,便道:“爷,不用了,她不是客人。”

陆伯鸣也不坚持,花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只是实在没什么好招待的。

“你是叫苏茉是吧?”

“是的,陆爷爷。我母亲姓莫,原本父亲给我取名苏莫的,但母亲觉得“莫”字女生用不好,就改了同音的茉莉的“茉”字。”苏茉说起名字的由来。

“父母伉俪情深,很好。”陆伯鸣想起自己已逝的老妻,他这一生,无愧天地,唯愧对她。

苏茉一笑,苏廷谦和莫玉蓉感情确实很好。

“希望你们以后也一样,你和长征,都是好孩子。”

陆伯鸣一直忍着,但说了几句话后,还是忍不住咳嗽起来。陆长征忙抚着他的背,给他顺气。

半晌,陆伯鸣才停止咳嗽,对陆长征道:“你去我房里,把炕琴最里边柜子的木匣子拿出来。”

陆长征很快去把匣子拿了出来,交到陆伯鸣手上。

“我陆家祖上,也曾是乡绅,只是后来日子动乱,没留下什么东西。前些年日子苦难,就更不剩什么东西了。只留下这一对镯子,是当年我和你们奶成婚时,送给她的。”

陆伯鸣从匣子里取出一个被手帕包裹着的东西,层层掀开后,里面是一对水头挺不错的翡翠手镯。

陆伯鸣唤苏茉过来,“闺女,这镯子一个给长征他娘,一个给你。只是如今,这东西戴不得,等以后能拿出来了,你再戴着。”

苏茉连连摆手,“陆爷爷,我不能要。”

这种传家的东西,不应该都是交给长子长媳的么。

“闺女,拿着。”陆伯鸣顺了一回气,才继续说道:“这是我们当爷奶的,给自家孙媳的,你得收。”

“我希望这东西,可以在陆家传承下去。这东西,只有交到你们手中能做到。”

交给其他人,说不定很快就会变卖了。

“有空的时候,可以给孩子们说说他们太奶,是一个多么勇敢坚毅的女子。”陆伯鸣抚着手镯,眼里有着深深的怀念。

如此说,苏茉便明白的,也不推辞了,郑重的接了过来,应诺道:“好,我会的。”

陆伯鸣欣慰的笑了,摆摆手道:“你们去忙吧,不用陪我。我老骨头了,坐不久,得去躺着。”

陆长征赶紧把他爷扶回房内。

只是,刚才陆伯鸣交代遗言一样的说法,让两人心情都有些沉重。

虽说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但越到接近的时候,反倒越难接受。


洗完澡,苏茉坐在房门口,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思考接下来的安排。

原主虽然豪富,但她留下的东西,目前真正能用的,其实并不多。

两张存折的钱,不说这个年代不能跨省取钱的问题,就是能,没特殊情况,她也不准备动用。

苏仲黎留下的那八万块钱,是属于苏廷谦和苏廷德两兄弟的。原主父母的那3000块钱,她也准备留着,若有朝一日他们能提早回城,给他们带回去也能有钱用。

剩下原主那1030块钱,看着是很多,但在什么都要买的情况下,估计也用不了几年。主要是她没有票,许多东西都得去黑市买,那价格自然就贵了。

而且,她还得攒资本,等恢复高考后考大学,圆自己的清华梦。然后借着改革的东风,囤房子,做生意,发家致富!

所以,她得有进项!

靠什么挣钱呢?用异能催生水果蔬菜去黑市卖?

只能勉强算一个备选项。

水果蔬菜在这个时代价格低,卖不了多少钱。要卖也只能反季的时候去,卖些这边稀有的品种,才能卖的起价。

若直接跟黑市合作,蔬果不耐放,黑市的人估计也不敢大量吃货,只能小批量供货。但次数多了,风险也就大了,万一哪天倒霉被抓了,那可得不偿失。

所以,在没有找到安全的方式之前,这个只能算备选。

不过,倒可以去黑市的时候,顺带卖一点,挣点外快。

既然催生低价值的效益不高,那就催生高价值的。

她记得,东北是有不少野山参的。若她能找到野山参,那么她就可以催生野山参去卖。

她记得其他年代文中,一根野山参,都能卖一两百块钱。她若能两三个月卖一根,那与那些领工资的也没差多少了。

但这只能算私底下的收入,不能摆到明面上。

在末世苦哈哈的,在这里,她想过上能吃肉的日子。所以,她要想过的好又不被人非议,必须有一份摆在明面上的收入。

原主作为纺织厂的宣传干事,文笔还是很硬的。在海市的时候,就经常给报社投稿,几乎就没有不被采用的。

本来,这个特殊时期,投稿是没有稿费的,一般都是发点票证或者给个样刊。

后来,报社的编辑爱惜她的才华,给她申请了一个所谓“编外通讯员”证,就类似临时工,这样她的投稿就能算稿费了。可惜这个证申请下来才一个多月,原主就下乡了。

苏茉想了想,上个月原主貌似是收了二十多块稿费的。

【科普:1966年,文化部提出全国报社、杂志社、出版社采取统一的稿酬标准,著作稿每千字2~8元,翻译稿每千字1~5元。但文革期间,是停止向作者直接发放稿酬的,而是改为发样刊、票券或物品。直到1977年,才恢复直接发放稿酬。】

苏茉想起那堆书中好几本《人民日报金句》,以及后世听过的不少励志歌曲,觉得这个可以搞。

她一个学霸,学习学习,再揣摩揣摩,应该还是能搞得定的。

这样,她就有了一个明面上的收入。

这个时代,给报社投稿能被采用是非常有面儿的事,这样她在大队的地位也会提升一些,如果有什么竞争老师之类的职位,应该也容易一些。

干农活拔拔草种种菜的,她或许还行。但真要花大力气干的,她估计也不成啊,真是泪目!

而且,她记得,1972年M国总统尼克松就会访华,这些官媒都是狗鼻子,最能捕捉某些信号,到时候肯定会连载一些M国的小说来释放某些信号。

到时候,她也可以跟报社申请接一些翻译稿件,这样又多一份收入。

她打小接受双语教育,英语可不要太好。况且,原主也是会一些英语的,也不怕穿帮。

原主之所以能有那么多侨汇券,是因为原主的大伯爷苏仲清在建国初就全家移民外国了。

1955年,国家开始使用票证后,苏仲黎便给国外的哥哥去信,也不知他们兄弟二人如何谈的,总之此后每年,苏仲清都会给他们汇一笔款。靠着侨汇券的票证,原主家基本就没有缺票的时候。

广东省10元面值的侨汇券(侵删)

偶尔,他们也会辗转寄一些东西回来,其中就有英文书籍。苏廷谦年轻时候是留过洋的,会英语,所以也教了苏茉一些。

如今算来,她也算有挣钱三计了,就且先这些,后面再看看有没有其他更挣钱的方式。

挣钱的事搞定了,现在就是买东西了。

她记得,书中原主父母会在半个月后,被下放到隔壁大队牛棚。

就原主什么御寒物资都没有带的样子,他们的境况更不堪,肯定也不会有,她得提前给他们准备好这些。

原主带的棉花票不少,但做这么多东西,肯定是不够的,她还得去黑市再弄点棉花。

弄了棉花还不算,她还得去跟别人学学如何做棉衣,不然父母的,她都不知找谁做。

至于棉被和褥子,倒是可以找人做。要是人问起,就说要结婚了,做来当嫁妆。

还有其他日用品,也要赶紧买回来才行,不然真的很不方便。

现在秋收已经接近尾声,而且原主干活也很慢,厚着脸皮的话,应该也能请到假。

所以,她准备明天请个假,去县城一趟。

把要用的东西买齐,顺便买个礼物感谢陆小兰这两天对她的照顾。

至于陆长征,就不用了,以身相许了都。

这样想着,苏茉又转身进了房间,拿出纸笔,给苏廷德写了一封信,明天去县城的时候,寄给他。

信中,隐晦的提及她听说父母下放的地方在她隔壁大队,她会想办法照顾,让大伯不要再奔走,免得被人钻了空子。

还有,就是告诉他,今年大伯爷的汇款应该快到了,记得安排人去签,免得便宜了别人。

虽然这个时期特殊,但国家正缺外汇,有人汇款,都是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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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茉写完信,出来见大家还没回来,估计着又是在帮新知青们干活。

她们这一批新知青一共5人,二男三女。他们一来就遇上秋收,根本没有适应的时间,所以经常干不完活,都是老知青做完自己的,再帮他们。

知青点目前一共11个知青,六男五女。大家暂时相处的都还不错,知青们也算团结,经常互相帮助。

想到老知青们前段时间对原主的照顾,苏茉准备给大家做顿好吃的。

整个秋收下来,大家眼看着都瘦了一圈。

苏茉拿出末世吃剩的那包大米,还剩个2斤左右,全都倒进盆里,然后又舀了两碗玉米碴子进去,准备熬个大米苞谷粥。

过水淘了两遍,苏茉把米倒入锅里,加上大半锅水,生了小火,让它慢慢熬着。

然后又去外面的菜园子,摘了三个大包菜,几个西红柿,又从空间拿出一条大概一斤多点的腊肉,准备做个腊肉炒包菜。

知青点一共两口锅,平时大家也不是一起吃的,只是秋收时才一起。现在一口锅熬粥,还有一口锅可以炒菜。

西红柿则生切了,然后在上面撒点白糖当凉拌。

这样的伙食,在这个年代,已经算了极好了。有大米粥,有肉,还能吃点甜,过年也差不多这样了。

其他知青们回来,远远就闻到了肉香味。饥肠辘辘的他们,一个个都加快脚步往知青点赶。

等回到,就见苏茉正在厨房里炒菜,那香味,闻得他们哈喇子都快流了三尺长。

跟苏茉关系最好的马小娟,赶紧跑过去,开心的喊道:“苏茉,你回来啦?是做红烧肉吗?这么香。”

马小娟是苏茉的室友,还有一位,叫陈兰。

“不是红烧肉,是之前从家里带了点腊肉,拿出来给大家补补。前段时间真是太麻烦大家了。”苏茉笑笑。

原主干活真的是倒数第一的那种,基本上每个人都帮她干过活。

老知青们听了这话,心里妥帖不少。

知青点的负责人马建民笑着道,“大家都是革命同志,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其实,老知青们也不是十分情愿帮新知青干活。

但知青们是一体,村民们对知青本来就有些排外,如果他们不团结,在大队里就更处下风了。

而且秋收过后,马上就冬季了。如果新知青干不完活,那他们就没有多少工分,意味着他们也分不到多少粮食。

大家同在知青点,新知青没粮食了,肯定会找老知青借。他们自己的也才勉强够吃,如果借了新知青,他们自己就熬不到下次分粮。

所以,只能捏着鼻子帮他们干,让他们尽量多挣点工分,多分点粮食。

干是干了,但心里多少会有怨言的。如今苏茉懂事,拿出好东西来感谢他们,他们心里也舒服不少。

“苏茉,没想到你厨艺竟然这么好。”陈兰咽着口水,眼睛盯着锅里,肉可还真不少。

之前见她这么娇,以为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想不到竟还有些可取之处。

苏沫笑笑,没说话。为了能把青菜炒出肉味来,她在末世可没少研究厨艺,厨艺能不好么。

菜很快炒好,苏茉拿了平时装菜的大盆,装了端上来桌。

苏茉刀工不错,腊肉被她切的薄薄的,配着嫩绿的包菜,看的大家眼睛都挪不开。

“天呐,苏茉,你这是放了多少肉?”一位叫郑彩萍的老知青惊呼。

“也没多少,估计也就有一斤多点吧。”

“一斤多你就一次性炒完了?”郑彩萍差点没尖叫起来,一副看败家子的眼神看着苏茉。

“我这不是看大家秋收都瘦了一圈,干脆做多点,让大家好好吃一顿嘛。”

“行了,郑彩萍,人家请你吃肉,你咋意见那么多?赶紧吃饭吧,你不饿我们还饿呢。”赵国平斥道。

他可真是累惨了,做完自己的,还要帮别人干,真是操蛋。

“对对对,开饭。”已经有知青回房拿了自己的饭盒。

有知青掀开另一口锅的锅盖,顿时惊呼出声:“大米粥!”

这下,大家都不说话,十分一致的回房拿饭盒,就怕迟了被别人吃完了。老知青们都到这里一两年了,大米粥可是逢年过节或身体不舒服的时候,才舍得吃的。

一顿饭,吃的大家都没有出声。实在是太好吃了,要不是记得自己还是知识青年,他们都想跟农村大婶一样,直接上手抢了。

当然,吃的主要是粥和腊肉炒包菜,至于番茄,则被忽略了个彻底。

直到快吃完的时候,才有人夹了一块番茄吃。

“甜的!你放糖了?”

苏茉点头,“放了点白糖。”

大家又是一溜烟的夹了番茄,一吃,这甜度,可不止是放了一点。大家也不说话,默默的加快速度吃。

白糖苏茉放的早,等大家回来,早就融掉了,所以别人也没发觉。

白糖早放也是有原因的,后世的白糖不仅颗粒小,颜色还雪白雪白的,这个时候的白糖,颗粒比较大,颜色还带着点淡黄色。为免被发现端倪,苏茉便早早把白糖撒上去了。

好吃的自是不必说,也是精光的,就连糖水,也被几个男知青分了倒进粥里。

吃完饭,大家都客气的感谢了苏茉一番,然后各自烧水洗漱回房休息去了。

至于什么思想政治学习之类的,秋收后再说吧,人都快累死。

苏茉坐了会儿,也回房了。

这个时候农村还没通电,照明都是用煤油灯。苏茉她们的煤油灯是陈兰带的,只有一盏,煤油还是找老知青借的。

这么大一个房间只点一盏灯,光线可想而知,只是勉强能视物的程度。

苏茉看也干不了什么,便铺好铺盖,准备睡觉。明天早点起床,去县城。

这时,马小娟刚好洗完澡回来,凑近苏茉,忽然疑惑道:“你擦了什么?好香。”

苏茉心里一个咯噔,她洗头用了洗发水。后世日用品的香味,可不是现在的东西可比的。

“擦了点头油,友谊商店买的。”苏茉简单带过。

马小娟不疑有他,她们一个房间,之前苏茉拿衣服的时候,她是看到过的,那些衣服一看就是进口货。

马小娟家里也不差,也去友谊商店买过东西,眼力还是有一些的。只是家里孩子多,总得有一个下乡,所以她便自告奋勇下乡来了。

家里每个月都会贴补她,所以她倒也不怕。农活做的动就做,做不动就算了。知青里,苏茉干活倒数第一,她就是倒数第二的存在。

“你身体没事了吧?我本想请假去照顾你的,但大队长不让,说劳动要积极,真是气死我。”说起这个,马小娟就气愤,她还想着趁机偷偷懒呢。

马小娟跟苏茉不同,苏茉是真的干不动,而马小娟是属于那种惯会偷懒的。

偏偏大队长最看不得这种人,马小娟去请假就直接不批。若其他勤劳干活的知青去,他是会批的。

偏偏其他三位女知青,舍不得工分,都没说去照顾苏茉,大队长没办法,只得拜托杨素云偶尔去看看,反正卫生院有医生,医生应该会看顾的。

“我这两天听村里的大婶说了一些风言风语,你不会真要嫁给那个当兵的吧?”马小娟有些担心。

她妈妈是医生,她是知道这是正常的急救措施的,只是这些愚昧的村民们不懂。

“嗯,我现在跟他处对象。”

“什么?你是不是被胁迫了?”马小娟大惊,“我们可以一起去找公社领导,这是很正常的急救措施。”

苏茉这么漂亮,说不定是那个当兵的动了色心。

“不是,他这个人不错的。”

“那也不能跟他啊,若真嫁给他,以后说不定一辈子就在乡下了……”

“乡下有时候也不错。”苏茉不欲多说,转了话题,“秋收应该快完了吧?你们现在在干什么?”

“在拔花生,快完了。听那些大婶们说,拔完花生,基本就是晾晒入库的事了,然后就等着交公粮了。”马小娟答。

“你说我要不要秋收完了,也去买点肉,请大家吃一顿。”

马小娟见苏茉不想多说,也没继续问,而是转移了话题。

“要是条件允许的话,我觉得可以。毕竟我们这段时间,麻烦了老知青许多。”苏茉回。

“那成,那等秋收完了,我去供销社割点肉,再买点鸡蛋糕什么的,也请大家吃一顿。”

“到时候我们几个合着一起请吧。”陈兰刚好进来,听到立马开口。

她家庭条件一般,要是一个个单独请,她可请不起。

“也行,那到时候合起来一起请。”马小娟应得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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