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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原谅我闯入你的世界

马若水作者 著

女频言情连载

顾直大学毕业后,初入社会,在酒吧遇见了富家千金Kelly,两人阴差阳错之下,来到了结婚那一步,但是结婚前夕,他受够了傀儡的生活,逃离了她的世界,回到了家乡。本以为两人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集,却没想到暗地里,Kelly设计了一出大戏,让他为杂志写稿,在此期间,顾直结识了女星唐软软,并和她产生了感情,随后唐软软变成了植物人,而他在查找真相的路上,发现了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阴谋……

主角:顾直,Kelly,唐软软   更新:2022-07-16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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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顾直,Kelly,唐软软的女频言情小说《请原谅我闯入你的世界》,由网络作家“马若水作者”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顾直大学毕业后,初入社会,在酒吧遇见了富家千金Kelly,两人阴差阳错之下,来到了结婚那一步,但是结婚前夕,他受够了傀儡的生活,逃离了她的世界,回到了家乡。本以为两人不会再有任何的交集,却没想到暗地里,Kelly设计了一出大戏,让他为杂志写稿,在此期间,顾直结识了女星唐软软,并和她产生了感情,随后唐软软变成了植物人,而他在查找真相的路上,发现了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阴谋……

《请原谅我闯入你的世界》精彩片段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时天已经全黑了,仿佛一直是在暗夜里飞行,我记不清飞了多长时间,漫长的旅途加上东西半球的时差,生理感觉与压抑的心情早已令我疲惫不堪,当我走出机场大楼乘坐出租车驶向旧城区时,整座城市依然被扣在漆黑的天幕下。

当一个人身心俱疲的时候,才会知道,除了家乡,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心甘情愿地接纳你,不管你认为自己曾经有多么了不起。

只不过离开一个月的时间,可当我终于又看到了那些自小熟悉的街道,看到那么多似曾相识的路人,闻到车窗外扑面而来的汽车尾气夹带着尘土的味道时,我几乎忍不住要喊出声来:“津海!我回来了!”

2006这一年,我二十四岁,Kelly三十岁。是的,我逃婚了,独自一个人从洛杉矶回到故乡津海,我把我的新娘Kelly抛弃在了美国。

Kelly是一个特别富有而且长相尚可的大家闺秀,她个子不高,身材丰腴,是那种三十岁之后就会发胖变形的女人,这种类型的女人并不是我最心仪的。但是我心里清楚,如果我可以得到她,那么我的后半生将会比我能够想象出的富足还要富足。

离开美国,离开Kelly,回到了津海,究竟是什么令我放弃幸福放弃前途呢?或者说回到家乡我为了寻找什么?可笑的是我却说不清楚,甚至连一个模糊的概念也没有。

我让司机顺着外环线把我一直送到以前住过的租期未到的旧公寓,这两排三层小楼有个充满活力的名字叫作“青年公寓”,据说二十年前楼里住的都是青年,经过时间的摧残,现如今人老屋旧、物是人非,我租这里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房租低廉。

我暂时的家在三楼,门是一扇锈迹斑斑的防盗门,防盗门上面的纱窗已经积满灰尘密不透风了,防盗门后面是一扇绿色的木门,掏出钥匙打开两扇门之后,顿时一股强烈的潮气从屋内窜了出来,开门通了一会儿风之后,我才能走进这间公寓。

我住在这里有三年时间了,从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就租了这间屋子,一室一厅,不到四十平方米,房子还可以,南边有窗户,不是太阴暗,好在屋里只有蟑螂没有老鼠,每月三百块钱的租金还是很便宜的。

我走进卧室,把潮湿的床单撩起来,一只蟑螂被惊动了,从枕头上快速地爬过去。我坐在床上,随手把旅行包放在床头柜上,旅行包里立刻发出“咚”的一声响,我记起包里有一瓶葡萄酒,是我离开Kelly时她送给我作留念的礼物。

那是一瓶82年的Lafite,据说法国波尔多的1982年是个难得的好年份,收获的葡萄特别好,所以该年份的葡萄酒在全世界收藏者中得到一致好评,此年出产的葡萄酒身价倍增,但是这瓶名贵的红酒对于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瓶用葡萄发酵出来的酸涩的液体而已。

我用小刀子把软木塞起下来,嘴对嘴一口气喝了大半瓶,说实话我没尝出好喝来,也许是我从没适应过洋酒的那种怪味道,不过喝了这么多酒之后,脑袋开始晕乎乎,我倒在床上,眼前浮现出Kelly那圆圆的脸,她为什么在我临走时非要送我一瓶酒呢?或许82年不仅是葡萄的丰收年,还因为82年,我也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是悄悄地出现的,还不如一瓶酒值钱。Kelly是在故意讽刺我吗?管她呢,但我心里也十分清楚,在我离开Kelly的豪宅时,Kelly依然死心不改地爱着我。

酒精在我的体内发挥了作用,令我的大脑一阵清晰一阵迷糊,清醒的时候我会想起很多人和事,比如我考上大学时的喜悦,比如大四下学期注定碰壁的求职,比如毕业后放弃绝无胜算的考研,比如我见到Kelly之后的情景,比如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是啊,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的名字叫顾直,生肖狗,二十四岁,毕业于津海大学文学系。

一个人的痛苦都是自寻烦恼,而我的烦恼来自于我读的那些书,上大学时,我很喜欢长时间泡在图书馆里,如历史书、戏剧论、文学论,还有宗教理论等等,甚至连一些残留下来的诗集都被我挖掘出来读,其实有很多书当时的我根本看不懂,但我还是有模有样地读下去,那时候对知识的渴望和对学问的贪心程度,以前从未有过,大概以后也不会有了。

于是乎,我变成了一个怀揣梦想的人,一个人要是有了梦想就容易执著,就容易固执,就容易一意孤行。

胡乱的大量阅读让我多了不少谈资,有个大学同窗很喜欢跟我探讨文学艺术,他的名字叫鲁宾,和我一届,专业是视觉艺术。

要说鲁宾应该比我更前卫,他喜欢那种先锋的、后现代的文学戏剧作品,而那些作品中往往充斥着危险的情色、血的复仇,还有无尽的绝望。似乎鲁宾就喜欢这些阴森和虚无的气氛,他告诉我,在某些方面来说,当文化烂熟开始腐化之后,接下去衍生出的作品就应该是这种面貌,孤独、忧郁、不安,普通人想避开而鲁宾却被那种虚无的东西所吸引,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鲁宾生活太富足的关系,所以他才执迷于思考架空的问题,也许只是因为另类好玩而已。

在我还不知道什么是LV什么是Hermes的时候,鲁宾就已经拥有了,而且他还开着一辆二手宝马车上学,在校园里别提多拉风了。

鲁宾的家里的确很有钱,鲁宾有一张信用卡,他曾经向我炫耀过,可以随便刷卡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从不过问价钱。

人总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论长相,鲁宾长得的确是差了些,可以说相当丑,黑脸、龅牙,鼻子向上翻着,有人说他像火星人,也有人说他更像是历史书里的朱元璋画像,只可惜这样大富大贵的面相一般口味的女同学是接受不了的,即便鲁宾开宝马腰里系着Hermes皮带。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后来无望获得爱情的鲁宾不得不把精力投入在文艺上,更多的是为了排遣内心的压抑和对性的渴望。

我的情况与鲁宾恰恰相反,我家穷,不会开车,更买不起LV包包,而鲁宾却非常羡慕我,羡慕我什么呢?因为我拥有让女孩子只要看上一眼就能过目不忘的英俊脸庞和一张富有幽默感的嘴巴,因此,我跟鲁宾可以说是优势互补的一对儿,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第一次去酒吧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暑假,也是鲁宾带我去的,在酒吧里能够认识很多漂亮女孩,因为大多数女孩都喜欢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她们不排斥富有幽默感的男生,再加上我一米八的个子、匀称的身材和一张帅气而又棱角分明的脸,愿意主动和我接近的女孩也不少。不过我也清楚,酒吧那种地方是找不到一个含苞欲放的纯情女孩的,即便偶尔遇到心仪的对象,我们之间也只是拥抱一下至多亲个嘴儿,绝没有更深一层的感情交往。

迷迷糊糊中大学四年就这么结束了,身边很多戴厚眼镜片、穿球鞋和尼龙袜子的,看起来像是国之栋梁的书呆子们抱着厚厚的书开始复习考研,我没有继续念书的兴趣了,因为我觉得那些教授讲师不一定就比我看的书多,我在他们那里根本学不到有用的东西,如果他们真的有真才实学,也就不会窝在教室里吸粉笔末了。

大四开学后我找了几份兼职,因为我的文笔很好,有不少杂志愿意选用我写的文章,虽然不能说投稿必中,但每个月写稿的收入也能有几千块,别小看这些钱,在当时,物价还没有膨胀得像发面馒头那个样子。

男人手里有了钱就忍不住挥霍,很快,我对晚上约朋友一起出去泡吧开始上瘾,每次泡吧时鲁宾总在我身边,每当写稿写得没有灵感的时候,我就叫上鲁宾去泡吧,就是在这段时间,我在酒吧里认识了Kelly。

一个叫作“猩红邂逅”的酒吧,不是周末,所以客人不多,我和鲁宾紧挨着坐在一起,他正吐沫横飞地谈论着最近看的一部法国文艺片,就在这时,有一个衣着干练但不失时尚的女孩从角落的沙发上站起来,拎着一个橘红色的单把小皮包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鲁宾的余光扫了她一眼,然后瞪大眼睛对我说:“嘿,顾直,看见没?”

“大惊小怪的,看见什么了?”我没发现稀奇之处,拿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酒。

“鳄鱼皮的Kelly,这小妞儿忒奢侈了!”鲁宾嘬着牙花子,“啧啧啧,顾直,我跟你打一个赌,你要是能把那个小妞儿逗笑了,我就把我刚说过的那部文艺片的碟片送给你。”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Kelly这个名字,然而可笑的是,鲁宾嘴里说出的Kelly并不是一个人而只是一个包包的牌子。

把一个女孩逗笑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不服气,决定跟鲁宾打这个赌,不为了那张碟片,只因我坐在卡座上实在是闲得慌,等待那女孩从洗手间出来的几分钟时间里,我想出来至少十个笑话。

“嘿,出来了,顾直,赶紧的!”鲁宾猛推了我一下。

我漫不经心地站起来,朝她坐着的沙发走过去,走近了我才看清楚那女孩的脸,她没化妆,脸的轮廓有些圆,体型丰腴,长相中等,成熟稳重,看起来应该比我和鲁宾都要大。在她身边还坐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女孩,虽然浓妆艳抹,但长相也比较一般,我猜她们两个应该是朋友。

两个正在吸烟的女孩发现了我,我露出招牌式的微笑跟她们搭讪道:“今天酒吧很清静,我可不可以坐在你们对面一起聊聊天?刚才我那哥们儿跟我打赌说,如果我能坐在这里,他就脱一件衣服,我想,二位能赏个脸吧?”

目标女孩没有笑,她的双眼直勾勾地在我脸上打转,化浓妆的女孩却咯咯笑了,她说:“如果我不让你坐下,你是不是就输了,那你会不会立刻脱一件衣服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就知道这俩女的太成熟、太不好惹了,本来想放弃行动就此离开,目标女孩却伸手朝对面的座位指了指,示意我坐下。她的手指很短很圆润,她说:“坐吧坐吧,你叫什么名字?”

“他叫顾直,”罗宾从我身后挤过来,先我一步坐在沙发上,他用《西游记》里二师兄的口气说,“二位姐姐,听口音不是本地人,你们来津海是为了工作还是旅游散心呢?”

“一方面工作一方面旅游。”浓妆女孩看了看我,问道,“看来你们是本地人,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推荐吗?”

“那你们可算是找对人了,在津海,吃喝玩乐的地方我都熟得很!”鲁宾把胸脯拍得咚咚响,“还不知道二位姐姐怎么称呼?”

成熟丰腴的那个叫Kelly,浓妆艳抹的那个叫黎娜。

想一想真是可笑,我与Kelly的偶然邂逅只是因为一个名牌包。黎娜说,因为Kelly的名字叫Kelly,所以Kelly的父亲在她三十岁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个Hermes Kelly包作为生日礼物,据说这个小小的鳄鱼皮包至少要提前三年预订,那是因为“与鳄谋皮”的工匠们必须等待那条可怜的鳄鱼慢慢长大。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谈了电影谈了音乐也谈了津海有名的小吃和很多民国时期外国侵略者留在这里的建筑,当然也讲了一些笑话。令我感到失望的是,老练的Kelly一直都不曾笑过,但我能感觉出,Kelly对我似乎产生了莫大的好感。

后来,我们就约了第二天一起去津海的古文化街和食品街,我和鲁宾就成了Kelly和黎娜的向导,玩的过程中我们相互了解了不少,原来Kelly比我大六岁,是美国某公司驻华办事处的负责人,来津海公干旅游参半。

陪Kelly在津海玩了几天,和这种在美国长大的华裔女孩相处使我觉得自己做什么和说什么都必须掌握分寸,很可能,在Kelly熟悉的社交圈子里也从未出现过像我这种类型的男孩,所以她对我表现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新鲜感。

也许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真正走上社会,没有面对生存竞争,没有自食其力,也就是说,还没有体会到金钱的残酷和魅力,所以我的身上不具备混迹职场多年的男人身上那种铜臭味,因此在Kelly眼中,我就显得心灵纯净,更容易吸引像Kelly这样在职场打拼多年的大龄女孩的关注,在和我接触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不必设防的安全感。所以说,我留给Kelly的印象是一个热情、达观、率真而又不失稳重的文艺青年。

Kelly的出手阔绰令我和鲁宾咂舌,每次出去玩时Kelly总是主动埋单,作为男人的我们开始有些不适应,但后来不知怎么就喜欢了,大吃大喝之后埋单时总是看着Kelly。再后来,罗宾和黎娜就很少出现在我和Kelly的身边了,我们两个人尝试着单独见面,这应该可以叫作约会了。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Kelly放松了很多,连她那总是僵硬的肩膀都好像变软了。我们之间的谈话变得越来越琐碎,涉及到了一些情感方面的话题,好像这才是Kelly更感兴趣的,比如我的初恋啦,结交过几个女朋友啦,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等等。老练的Kelly总是会找到合适的时机问出类似这样的问题。

而每次我的回答也很巧妙,既避重就轻又能够满足对方的好奇心,而答案又绝不缺少神秘感。总之,我与Kelly交往了大概一个月之后,我感觉出,Kelly已经对我这个涉世不深的小男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有一次在餐厅,Kelly对我说,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她从没有缺少过追求者,但是那些男人总令她感到动机不纯,而且那些与她年龄相仿的男人的心思已经变得相当复杂,她说她不喜欢与复杂的男人交往,她喜欢接触简单而单纯的男人,这样她才感觉不到压力,才能达到一种心灵放松的愉悦,而我,似乎恰恰符合了Kelly的需求以及她的审美标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Kelly开始以各种理由送我礼物,起初是一些进口的零食,因为我不会吸烟,所以零食之中大多都是她从美国带来的糖果巧克力等等,可美国的零食太甜了,我根本消化不了。后来她又开始送我一些小饰品,比如袖扣什么的,我说,我根本没有法式衬衫,你送我袖扣我也没有用啊。我真后悔说了这么一句话,果不其然,Kelly立刻带我来到一家大型商场,为我细心挑选了一件黑色的法式衬衫,搭配她送我的金黄色的袖扣,穿戴起来非常奢华。

这件黑色的法式衬衫是Kelly送我的第一件衣服,继续交往下去,她每次来津海办事总是会带一两件从国外买来的衣服送给我,比如Armani最新一季的灰色羊绒窄身西服套装,比如Burberry的经典格子衬衫,比如Prada鞋子和Bottega Veneta的钱包,有的时候她也会送我香水和领带,我当时不了解这些东西的价值,但是把这些名牌装备穿在身上,加上我天生一张英俊的面孔,与同样一身名牌的Kelly一起走在大街上,我们的回头率确实一下子飙升起来。

正在我与Kelly这种因好奇和无知而难舍难分的时候,我忽略了我最好的朋友,我绝没想到在鲁宾的身上正发生着一些对他来说可谓翻天覆地的变化。

鲁宾父亲领导的那家国有大厂即将倒闭,貌似被一家民营企业很便宜地买了去,广大职工或光荣下岗或自谋生路,鲁宾父亲作为一厂之长也下岗了。那代人对单位的执迷程度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他们认为厂子就是自己的家,甚至比个人的小家庭更重要。偌大的厂子说没就没了,作为这个工厂的家长来说,鲁宾父亲肯定比普通职工更心痛,然后,鲁宾父亲就病倒了。为了给父亲治病,鲁宾家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又背了债,当我再见到鲁宾时,他的座驾从宝马车变成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然而连自行车也是二手的。

曾几何时,看到落魄后的鲁宾我心里酸楚难耐,而鲁宾看到一身光鲜锦衣的我之后也是感慨万千,分手时,鲁宾单腿跨上自行车,洒泪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人啊,再有本事也不如长得好看!”

就这样,我与Kelly交往了半年,Kelly竟然提出了想与我结婚的要求,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一颤,没有拒绝更不敢随便答应,我本以为Kelly只是家里钱太多,找我这么个弟弟是为了寻开心,真没想到这女人被我迷晕了还想玩真的。

知道求婚这个消息以后,我失眠了好一阵子,因为失眠,一天晚上,我去找鲁宾聊天。

我和鲁宾坐在商业区的露天大排档里喝着冰镇啤酒,鲁宾一边吃着羊肉串一边不无艳羡地对我说:“我要是你我就嫁了,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富婆,还那么死性不改地爱你,你看看你现在穿的戴的,再看看哥们儿我,再说,人家Kelly虽然没有电影明星那么妖艳,但是各方面都不错啊,胖乎乎的一看就是旺夫相,你还失眠,我呸!你是乐得睡不着吧你!”

“我没说人家Kelly不好,只不过……只不过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就你这条件还挑肥拣瘦吗?”鲁宾揶揄我,“那么大哥请问你喜欢什么类型?难道喜欢唐软软那种类型吗?”

我随意抬起头,刹那间,我看见了对面百货商场楼顶上的一幅巨大的海报,那是一张精致无比的魅惑如猫的女人的脸,她的眼角眉梢里似乎都能溢出俏生生的万种风情来,她居高临下地看着行走在商业街区的人们,因此她更像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那张俏丽的脸被四周的霓虹灯渲染得神秘而美丽,这个女人就是现如今正当红的大牌性感女明星唐软软,那是唐软软为某化妆品品牌拍摄的巨幅广告。

“你喜欢唐软软这个类型的?”鲁宾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然后撇着嘴冷笑了两声,“呵呵,可惜人家唐软软根本就不认识你,你别做梦了,现实一点好不好?”

我承认我很肤浅,我认为俊男就是要配美女的,我宁愿自己生活得辛苦点疲惫点,也不愿意让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只是因为有钱而随意控制我的人生,我知道我终将会毁在自己固执的幻象里,可是说穿了,什么又不是幻象呢?我不相信,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我会找寻不到一份令我心甘情愿的幸福。

“其实我也喜欢唐软软这样的女人,”鲁宾呵呵地笑着说,“其实不只我一个喜欢,几乎所有的男人,无论老少,只要看见了唐软软这样的女人都会喜欢,但是喜欢又能怎么样呢?顾直啊,现实生活不是电影也不是小说,人要活得现实一些,以前我跟你一样不现实,以为自己在这世界上最了不起了,但是我爸出了事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想想我爸,以前在厂里多风光啊,上班有车接,下班有人请客吃饭,各种各样的荣誉和福利,可是现在落魄了,病床前连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你再看看我,读大学时也是风光无限,可我现在呢?那辆破自行车隔三差五地掉链子,我都用手修,满手都是黑油泥,哥们儿以前哪儿干过这个,人啊,还是现实一点好啊!”

“我知道,生活可以现实,但是……”我顿了顿才说,“我不希望我的爱情也那么现实……”

“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爱情,因为钱,有多少并不相爱的男女睡在了一起,你想找唐软软这样的女人做老婆,你不是业内精英也得是大富豪,要不然你想都别想!”

“你这样说太悲观了。”

“嘿,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得了便宜还卖乖!”鲁宾瞪了我一眼,“我要是你,就立刻答应结婚,我还担心Kelly反悔呢。”

“我没你这么现实。”

“这年头,”鲁宾冷哼了一声,“年轻富婆不好找,你这样的小白脸可有的是……”

“你才是小白脸呢!”我丢下一百块钱在小木桌上,起身欲走。

“怎么脾气见长啊?”鲁宾跑过来拉住我,“话虽难听那么一点点,但话糙理不糙,顾直你是不知道,人一穷下来啊,比什么都惨,不怕你笑话,我都有一个月没吃肉没喝酒了。”

鲁宾拉着我又重新坐下来,然后,他以己为例深入浅出地说了一大堆劝慰我的话,再然后,我的心就有那么一点动摇了。

虽然我不想让自己像一个傀儡一样,为了取悦一个女人而活着,那类似艺伎或者傀儡般的生活令我无法呼吸,但我更不希望让自己过上那种庸俗的、粗鄙的、恶性循环的穷日子。

那种粗俗的日子被鲁宾形容成了这个样子:每天老婆都黄着一张脸,监视着你洗菜洗衣服洗孩子的尿布,然后盼着某一天,在这个城市的边缘,买一套付着高昂月供的几十平方米的小房子,因为交通不便必须要买车代步,省吃俭用每月还着车子和房子的贷款,等到孩子上学了,又开始新一轮的省钱计划,想着孩子能否进重点小学、重点中学,费尽心思和财力请来家教,花费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看着孩子考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然而谁又能保证你如此付出之后,推向社会的是个有用之材……

这个赌注太大了,把大好青春和一生幸福都赌上了,像这样一种庸俗的恶性循环的带有冒险和赌博性质的穷日子实在是太可怕了,想一想都让我全身冒冷汗。

和鲁宾分手后,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当然少不了鲁宾的怂恿和煽动,就在2006年平安夜的那一天,我答应了Kelly跟她结婚的要求。

Kelly看起来像是谈成了一笔生意那样淡淡地笑了笑,不怎么兴奋也不怎么高兴,这个结果似乎在她的意料之中。

Kelly只是笑了笑,她向我的脸上吐出一口烟,然后用两根指头在我的脸颊上掐了掐,看到了她胜利后的表现和眼神,我立刻就抑郁了,我觉得我好像掉进了某个圈套或是签了卖身契,我感觉不到“娶”的愉快,却感受到了“嫁”的悲哀。

答应了Kelly的求婚之后,Kelly对我比以前更好了,她更加精心地打扮我调教我,似乎把我当成了她的宠物,一只被各种物质装点起来的漂亮宠物,这种感觉糟透了,没过几天,我就开始后悔了。

Kelly对我们的婚事比我想象的还要着急,而接下来的一系列紧锣密鼓的事情都好像是Kelly一手策划出来的,我就那么迷迷糊糊地坐上飞机来到了遥远的美国洛杉矶,在这个无比陌生的地方,我觉得我更加渺小,更加软弱和无助。

假如我是一个弱小的女子,很有可能就会被Kelly的这种强大势力所压倒,慢慢磨去棱角,习惯这种生活之后,乖巧地成为她在人前显摆的小宠物。可惜Kelly看错了人,我毕竟是男人,还是一个任性、固执而且如此年轻的,还有大把青春可以去挥霍的男人,所以说,Kelly自认为精明,她低估了我。

我曾经读过那么多的书,我曾经也怀揣着梦想,我怎么可能在一个富婆构筑的牢笼里做她的一只金丝雀,Kelly太自不量力了。

这真是个莫大的笑话,因为Kelly没有充分重视我,我只好轻视她,这足以证明出,Kelly的智商很高,但情商低下。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施舍都是裹在粉红色糖纸里的糖果,有些糖果咬下去,只怕是满嘴的苦味,甚至还有置人于死地的毒药。

我胸中的怒意就这么被涌动起来,我决定惩罚一下这个不尊重我的情商低下的蠢女人,所以就在即将举行婚礼之时,我拒绝了Kelly,我背叛了我的新娘,我逃婚了,从洛杉矶逃回了津海。

在洛杉矶,婚礼前的最后一周过得既热闹又疲惫,Kelly家的亲戚朋友多得难以想象,我的日程中塞满了没完没了的仪式化的客套和应聘一样的自我介绍。

一周后,我和Kelly的婚礼将在洛杉矶比弗利山庄最奢华的教堂举行。

比弗利山庄是全球富豪心目中的梦幻之地,位于洛杉矶西部,坐落于清爽宜人的太平洋沿岸,好莱坞明星和各国的富豪们大多居住于此,这里盛传一种说法,“买东西不问价钱,问了就表示你买不起”。

尤其是Kelly时而露出的那种神情,就好像她已经变成了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样,每当与她对视的时候,我就会心怀忐忑直冒冷汗。

我承认,这一切都是我从未享受过的生活,大概这就应该叫作幸福吧。而我呢?我应该感到幸福和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可是,我的心里却越来越感到憋闷,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为了让Kelly和她的父母感到满意,我只能分秒不差地表演下去,好在我这个人天生演技好,殊不知,在现实生活中的表演却比在舞台上更加劳神费力,因为演员在舞台上总会有落幕的时候,然而生活上的表演却是从始至终无休也无止。

我开始精神萎靡食欲不振,我可能是生病了,那种病应该叫作恐婚抑郁综合症。的确,举行婚礼是一件相当费心力的事情,为了消除我的紧张情绪,善解人意的Kelly每天都陪在我身边。

就在举行婚礼的三天前,我们坐在花园的阳伞下,Kelly对我说:“怎么了?你又不高兴了?”

“没有。”我摇摇头。

“是不是太累了?”Kelly又问。

“没有。”我把喝到一半的鸡尾酒放在桌子上。

“你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你不告诉我?”Kelly的眉头皱紧了,肩膀微微颤动起来。

我伸出手臂,搂了搂Kelly,想用肢体上的温存来掩饰我内心的空茫,然后,我细声细气地对Kelly说:“在美国,我没有一个亲人,也没有一个熟悉的朋友,除了你,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隔膜,感到陌生,感到紧张和恐惧,更重要的是,我觉得眼前所有的一切都不真实,像一场梦,梦不是实体,梦始终没有现实过,梦是很容易破灭的……”

Kelly不说话了,我们沉默了十分钟,最后,我告诉Kelly,我不想跟她结婚了。

没有一句谴责,这个可怕的沉默比厉声的追问和愤怒的责骂更让我难受,回到房间,我收拾了属于自己的东西,Kelly从背后抱住我,问:“能告诉我原因吗?”

“也许我……我还太年轻了。”我对Kelly说。

“其实你根本就不爱我,对吗?”Kelly哭了。

这天夜里,我提着一个小旅行包离开了那个富豪之家,同时,也离开了唾手可得的幸福,三只纯种猎犬在我身后疯狂地吠叫着,就好像它们从来不认识我一样。


春天是一年里最好的季节,到处散发着芬芳,虽有一些倦怠但并不是带有腐朽气味的沉堕,春天来了,又一次卖弄风骚大张旗鼓地来了。

一转眼已经离开Kelly两个月了,我住在租金低廉的青年公寓里,依然给各个杂志写稿,虽然稿酬不高,但日常生活足可以维持。

起床之后我会外出吃早点,买一个煎饼果子或者是一碗锅巴菜,然后一边吃着煎饼一边顺便到早市上的旧书摊转一圈,买一些写作上能用得上的旧书籍,回去时再买些吃的作为中饭和晚饭,然后在公寓里继续写稿,这几乎就是我一天的全部生活。

五月初的某一个周日,鲁宾出现了。

我住的地方鲁宾当然知道,但我换了新手机号码他却不知道,所以鲁宾只能亲自上门来找我。几个月没见,我和他见面后都很兴奋,鲁宾整个人的气色比上次在大排档聊天时好多了,鲁宾说他现在找到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在一家杂志社做美术总监,待遇很不错。

大学念书时,鲁宾就是学美术的,他的眼光独特、审美另类,办事能力也比较强,他能在工作上受到上司重用,这一点我不会怀疑。鲁宾开始打听我的近况,我说我很好,逃婚的事情我没说,即便我不说估计鲁宾也都知道了,因为Kelly和鲁宾也是朋友,Kelly很可能打电话向鲁宾诉苦,逃婚这件事情我没兴趣提起,这也是我换了新手机号码而没有主动联系鲁宾的原因。

因为逃婚这件事情使我和鲁宾谈起话来都有那么一点点尴尬,与以往亲密的交谈风格不同,多了一些隔阂,我和鲁宾似乎都有意回避关于逃婚关于Kelly的所有事情。之前我很担心鲁宾这次亲自上门是来替Kelly教训我的,还好不是,我放心了,慢慢地二人的交谈也变得随意起来。

“你目前就职于哪一家杂志社呢?”我问鲁宾。

“《艺·周刊》。”鲁宾低低的声音说着,似乎有种轻描淡写的味道。

“什么?”我吃了一惊,“你说什么?你说你现在就职于《艺·周刊》,是《艺·周刊》的美术总监?”

“呵呵,是啊,就是《艺·周刊》。”鲁宾摸了摸他那修剪得干净利落的小平头。

《艺·周刊》这本杂志我是了解的,以前在大学里每一期《艺·周刊》我都会很认真地看,后来毕业了,因为一本《艺·周刊》挺贵的,我就没有机会免费阅读了,但是每当在旧书摊看到过期的刊物,我还是会买下来,因为在津海,《艺·周刊》杂志是最有名最前卫最权威的时尚杂志,虽说《艺·周刊》属于综合性中文杂志,但主要刊登文艺方面的资讯,受众在十五至二十五岁之间,不仅在本地甚至全国都有稳定的读者群。

《艺·周刊》极力打造的是一种格调、一种品位和一种生活,经营理念是:持续阅读《艺·周刊》就象征着一种高品位的生活,所以说,虽然《艺·周刊》在杂志中是最贵的,但它仍然有着庞大的并且不断扩大的读者群。

鲁宾的长相不佳,不过我不能够否认他独有的对文艺的敏锐洞察力,鲁宾的这种能力我也是足够相信的,但是,他能以如此短的时间,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艺·周刊》,而且还担任什么美术总监,既然是总监,听起来也像是个部门的头头,不管怎么说,鲁宾如此大的转变的确令我感到羡慕和吃惊。

“你……究竟是怎么……”我很希望直截了当地问鲁宾他是怎么混进《艺·周刊》的,但是我那样问了之后,就会令鲁宾感到我有轻视他的意思。

“我是如何加入《艺·周刊》这件事说来话长,这些以后有合适的时机我会告诉你,我今天来并不是找你聊天,而是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想要跟你谈一谈……”

“哦?”我盯着鲁宾的脸,心里在敲鼓,“什么……你想跟我谈什么事情呢?”

“有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我愣了一下才问。

“非常大的一个好机会!”

“你别卖关子,鲁宾,你会好好说话吗?”

“顾直,你以前给《艺·周刊》写过稿子吗?”

“我投过稿,但是《艺·周刊》没有采用过,”我撇撇嘴,稍作解释,“毕竟《艺·周刊》那么有名气,写稿子的人太多了,怎么,你问这个做什么?”

“如果《艺·周刊》向你约稿,你会接受吗?”

“啊?”鲁宾突然这么问,我真是没想到,“《艺·周刊》向我约稿,呵呵,我又不是什么知名作家,这怎么可能呢?”

“当然……当然这里面有我的原因……”鲁宾世故地干笑了两声,“别忘了我是《艺·周刊》的艺术总监,我在杂志社也算有地位的人,说句话还是有分量的,但是我不知道你现在还写不写了,还有兴趣在这方面发展吗?”

“这……”我犹豫着不知如何回答。

“我们一起读书时,你看了那么多书,你不是说你骨子里一直有一个文学梦吗?你千万别放弃啊!”

“我没放弃,我现在每天还在写东西。”我赶紧说。

“那就好,”鲁宾释怀地一笑,“那么你就给《艺·周刊》写稿子吧,稿酬什么的都好说,希望你写一部长篇,《艺·周刊》会每期连载,不过,题材必须由《艺·周刊》的上层整体策划把握,发挥的范围小了些,你也不是第一天给杂志写文章,这些你是懂的,对吧?”

“写什么题材呢?”虽然感觉不现实,我仍旧很认真地向鲁宾询问。

我压抑着内心的不平静,如果鲁宾没有骗我,能给《艺·周刊》这样权威的杂志写稿子,无论写什么题材我都会欣然接受的,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艺·周刊》里面的作者大多都是当下比较热门的新锐作家,如果我的名字可以名列其中的话,那么这似乎证明我也成为了一名作家。

果真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我心里还是嘀咕,鲁宾这家伙不是骗我吧?就算他骗我,我仍然觉得很兴奋,而接下来从鲁宾嘴里说出来的话就更加不像真的了,更像是天方夜谭了,同样,也更加令我亢奋难当。

“《艺·周刊》希望你写一部长篇的传记,”鲁宾顿了顿,他盯着我,他或许希望我亲口问出来,但我忍住了没问,鲁宾只好自己说,“是一个女人的传记,一个女演员的传记,一个大明星的传记……”

“到底是谁呀?”我终于忍不住了。

“唐——软——软。”鲁宾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我。

“你让我给唐软软写传记?”我的声音都变调了。

“是的。”鲁宾点点头。

“真的假的,鲁宾,你跟我开这种玩笑真他妈的没有意思!”

“你看我这副样子像是跟你开玩笑吗?”鲁宾指着自己那张火星人的脸。

“我不相信。”

“机会来了你又不相信了。”

“唐软软,那么大一个明星,她想写传记有的是名家愿意给她写,这样的好事怎么会落到我头上,你一定是拿我寻开心,你我兄弟一场,现如今你混好了,反过来嘲笑我,你有意思吗?”

“信不信随便你吧。”鲁宾站起身要走。

“你这就走了是吗?”我不甘心地问。

“周一上午八点半,你在《艺·周刊》大楼门口等我,我带你去见一见《艺·周刊》的钟主编,你亲自跟她谈一谈,这样你总该相信我了吧!”

第二天,我早早起床,洗了澡刮了胡子,然后选了一套最满意的西装走下楼,当我经过一楼的某一扇房门时,我看到外面的防盗门和里面的木门都紧闭着,在平时这个时间,里面的木门会敞开,这样室内就可以通过防盗门的纱窗通风了。

我心里一阵紧张,用力去敲防盗门,很快,有个声音从楼外面的小院里响起来,我听到了陶爷的声音,这才放下心来。

走出楼门口,我看到陶爷在篱笆圈成的小院里锄地,他和善地笑着对我说:“小顾,我没事,今天天气好,起得早些,我弄了点四季豆和丝瓜的种子,准备种在小院里,过俩月就能开花结果了。”

“没事就好。”我也冲陶爷笑了笑。

“小顾,你今早要出去吗?”

“是啊,去市里办点事情。”

“那不耽误你了,你赶紧走吧。”

“回见,陶爷。”

陶爷是青年公寓的老住户,十年前搬到这里来,也许也是因为这里便宜,陶爷是个孤寡老人,快八十岁了,最大的兴趣就是养花养草,有时候我写稿子写累了,就下楼到陶爷的小院里转一转,跟他聊一些过去的事情,他也会讲一些旧社会的故事给我听,我很喜欢把他的故事储备在大脑里留作以后写作的素材。

我和陶爷很多年前就熟悉了,后来,陶爷委托给我一件事情,算是我和他的一种约定吧,那就是,如果我上午下楼吃早点的时候看到他家的房门紧闭着,我就要敲门问一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陶爷毕竟年事已高,他担心自己就那么睡着睡着就到了另一个世界里去了,那样一来,没人给他收尸,尸体臭在屋里总不是一件好事,也会让楼内的居民讨厌,陶爷告诉我,他最怕死了以后留不下一个好念想。

我搭乘公交车到地铁站,然后坐二十分钟地铁,出地铁站又走了十分钟,《艺·周刊》大楼终于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虽然我很早就接触了《艺·周刊》这样一本杂志,而且同在津海市,但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当我看到眼前这座另类的玻璃建筑之后,真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它。

整个建筑占地面积几乎超过两个足球场,不过不是说建筑本身就有那么巨大,而是在建筑四周圈出了类似广场的一大块绿地草皮,另类的是,草皮绿地上并没有搭建小桥流水之类的观赏设施,而是极其简单的在建筑门口树立起了一排巨大的银白色金属的立体字,正是“艺·周刊”这三个大字,阳光下银光闪烁耀眼生辉。

再说立体字后面的《艺·周刊》办公大楼,不高但很宽,整幢建筑的形状看起来就像是一头发怒的公牛,坐北朝南,有一种蓄势待发的力量感。楼体表面全部镶嵌着水晶玻璃,如果在夜里,路过的行人可以看清楼内的一切,楼体内的员工就像这头牛的血液,忙碌而积极地不停运转着。

《艺·周刊》办公大楼就是这么一座另类的建筑,出现在了津海最昂贵的地段上,而且还占用了如此大的一块面积,可想而知,《艺·周刊》在津海甚至全国的巨大影响力。

人站在楼前,很容易产生一种压迫感,还好我并不是那么没见过世面,我只被震撼了几秒钟,然后瞬间回忆起来此地的目的。

我掏出手机给鲁宾打过去,很快,鲁宾接通了电话,他让我先进入办大公楼,在门口等着他。

挂断电话,我深吸一口气穿越了那三个巨大的金属字,朝玻璃大楼的门口走去,大楼的入口正是这头牛的嘴巴,走进去之后才发现,原来真正在《艺·周刊》上班的工作人员和我走的并不是相同的路线,而似乎玻璃大楼底下还没有一条通道可以进入楼内,这样一来,即便在炎热的夏季,来这里上班的员工也不至于遭受阳光暴晒之苦。

进入大门我没有看见一名保安或门卫,绕了一圈我发现这里确实不需要保安,因为根本就没有门,巨大而厚重的玻璃把里面的世界完全封闭起来,而我就被隔离在外面的一圈玻璃回廊之中。

我坐在一排精致的金属椅子上,看着玻璃里面的世界,大概我来得有点早,还没有到上班的时间,我等了十分钟,玻璃里面的世界开始忙碌了起来。

玻璃世界里的那些男男女女,除了衣着光鲜的时尚分子就是穿戴考究的业内精英,男人迈着稳健而有力的步子,女人踩着细高跟鞋咔嗒咔嗒地经过光滑如镜面的大理石地板,唯一相同的是,他们的行进速度都非常快,似乎是在追赶着时间这个怪物。

突然,身后传来了鲁宾的声音,我转过头,真的像是变魔术一样,鲁宾不知道是从哪一扇隐蔽的玻璃门里走出来,出现在了我身后。

鲁宾那油汪汪的脸复杂地微笑着,他全身都是黑色衣服,最为突出的是黑色衬衫上面印着的硕大狗头,那狗张着血盆大口,惟妙惟肖,不知为什么,我看到鲁宾穿了这件衣服,觉得他并不是我以前熟悉的鲁宾了,有那么一种被人利用或是做了别人走狗的感觉。

“顾直,你来早了十分钟,很好,你这样做事很好,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这狗头衬衫穿在你身上真精神啊。”我随意搭话说。

“是吧,这是老板送给我的,好像是法国的一个牌子,名牌就是名牌,穿上就是不一样,对吧?”

“真不一样,看来鲁宾阁下目前颇受老板重用啊?”

“呵呵,还行吧。”

鲁宾看我神色有变,问:“你想什么了?”

“没有啊,”我也笑了笑,“现在我们去哪里?”

“你跟我走吧。”

鲁宾带着我穿越玻璃回廊,不知在哪里转了一个弯,然后在一面玻璃墙上用手指按动了一下开关,如同科幻电影里那样,玻璃门就消失了,我们两个走进去,脚下都是玻璃,如果有恐高症的人肯定受不了,等到脚下的玻璃开始升高,我才意识到这个窄小的空间原来是电梯。

走出前卫的玻璃电梯,三楼的主体虽然也是玻璃,但与底楼那种生硬冷酷的感觉不同,地板上长满了郁郁葱葱的各种植物,有的地方还点缀着几扇木质的雕花小窗,这一切又让这高档的办公区域看起来颇有生机,气质不俗。

鲁宾让我等待片刻,他走进一间最大的隔断,应该是主编室,透过玻璃我看见他与一个身材窈窕的女人说着什么,然后,鲁宾走出来,向我招招手,我就走进了那个看起来没有任何隐私的透明的主编室。

钟主编从外表看起来非常干练,她的长发向脑后盘起,脸上画着精致的烟熏妆,穿着性感的短裙,踩着十厘米高的细跟高跟鞋。我的视线很快回到她的脸上,而我无法在她脸上看出真实的年龄来,她的肤色非常白,没有皱纹,像石膏像那般平滑,上下嘴唇紧闭着,没有任何笑容,像两片锋利的刀片。

“钟主编,这位就是顾先生。”鲁宾介绍说。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艺·周刊》的钟主编,我和她轻轻地握了握手,然后坐在工作台对面的一把椅子上。

“顾先生,你在其他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我已经看过一些,你的能力我也有所了解,《艺·周刊》近期需要连载一部人物传记,《艺·周刊》选择了当下在国内人气最高的女明星唐软软,所以,唐软软的传记《艺·周刊》希望由顾先生你来亲自执笔,我想这些鲁宾都已经转达给你了,而你对此也是有兴趣的,要不然你今天就不会出现在这里了。”

钟主编的话非常简单直接,和这种聪明的女人绕圈子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于是我也回答得很干脆:“是的,唐软软是我很喜欢的女明星之一,对于给唐软软写一部传记我十分感兴趣。”

“很好,具体的写作事项和完稿后的稿酬会有专门的人员跟你谈,那么请问顾先生,你还需要什么帮助吗?”

只说了两句话,钟主编似乎就要送客了,我正不知说什么好的时候,工作台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她起身去接电话,似乎有很紧急的事情等待她去处理。我给鲁宾使了个眼色,就站起身准备告辞,当我们就要出门的时候,钟主编在身后喊住我,然后我看见她挂断电话之后,拿起一个透明的档案夹向我走过来。

“这里有一些唐软软的资料,你可以拿回去先看一看,希望对你接下来的写作有所帮助,当然,只看文字资料是不够的,《艺·周刊》还会安排你与唐软软见面,但是在见面之前,你必须先充分地做好功课,毕竟采访的对象特殊,以免浪费双方的时间。”

“好的,钟主编。”我接过了唐软软的资料,对她微笑了一下,和鲁宾一起离开了主编室。

带着钟主编给我的资料回到青年公寓,我吃了一碗泡面开始阅读唐软软的资料,薄薄的一本,色彩艳丽的写真和产品代言的图片占了大半,所剩的文字仿佛如同海滩上的泳衣,几乎就没有多少了。

文字内容分两个方面,正面的和负面的。所谓正面的是报纸网络上对于唐软软的一些报道和唐软软的个人简介,负面的多来自娱乐小报和三流网站,这些内容虽然吸引眼球但是不足为信,负面的内容可以说没有利用价值,唐软软怎么可能让我把这些狗仔队编造出来的花边新闻写进她的传记里呢。

先从正面内容说起,唐软软1980年生于某沿海小镇,1997年参演宫廷戏里面的小格格展露头角,1999年在悬疑片《触不到的真相》中饰演女配角。2001年凭借电影《被撕裂的缠绵》荣获大众电影百花奖影后。2003年出演《诡计的N次方》荣获东京国际电影节最佳女演员称号。2004年签约演艺公司,同年主演了多部影视剧,尤其是电影《纸新娘》中“纸新娘”一角,给观众留下的印象最深,并因此被邀请参加国际时装周。近年来,唐软软凭借其不断攀升的影响力,屡次受邀出席国际时尚活动,唐软软以其个人魅力征服了全中国之后继续走向全世界。

再说一说唐软软的负面报道,最突出的是人造美女这一整容事件,有很多网友甚至一些在圈内浸淫多年的明星经纪人爆料说,在学校时的唐软软并不是现如今这么妩媚动人,她的那张脸甚至还有身体都经过了无数次的手术雕琢,所以,呈现在大银幕上的美丽只是一种欺骗。

虽说我并不怎么了解娱乐圈,但是明星尤其是女明星,大多都是靠脸蛋儿和身材混饭吃,把自己弄得漂亮一点这并不是多么不好的事情,毕竟每个人都有爱美之心,可继续读下面的内容,我觉得写这些东西的记者就有些黑心肠了,那些内容也开始不堪入目了。

比如有的小报上说唐软软是同性恋,与某女明星关系暧昧;比如说唐软软的情感非常凌乱复杂,与很多不同行业的男性有染;更有甚者,还声称拍摄到唐软软与某位商业巨子去酒店开房,而唐软软与那名男性竟然相差二十多岁……

这些低俗的内容我没兴趣看下去,继续读只能有损唐软软在我心中的美好印象,于是我打开电脑,在网上搜了一些其他的名人传记,希望在别人写的文章中找一些灵感。

在电脑屏幕上面读文章是一件很累的事情,一个小时过去了,眼睛就干涩发疼,我暂时关闭了电脑,想下楼走一走透口气。

走出楼门,陶爷还在小院里摆弄他的花草,我推开藤条编的小栅栏门,陶爷直起身看见我,他眯缝着眼睛笑着说:“小顾,一直在忙吧,看你眼睛都红了,写文章也不能太辛苦。”

“没什么,只是今天意外接到杂志社的一个任务,要写一部长篇,因为是第一次接触长篇,所以我一时间无从下手。”

“写作的事情陶爷帮不了你,小顾,跟我进屋,我给你泡杯茶喝吧。”

一楼房间窗户的位置凿开了一道门直通小院中,我和陶爷走进屋子,屋里被外面的爬山虎遮挡着显得有些阴暗,但是非常整洁干净。

陶爷是个很特别的老人,他不像普通老人那样因懒惰而不讲究个人卫生,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子陈腐的味道,陶爷身上的衣服虽然很旧但都洗得很干净,头发胡须也是每天都要打理的,也许这就是我喜欢和陶爷来往的原因。

陶爷给我泡了今年春天的新茶,我呷了一口,口感非同凡响,由于之前我跟Kelly从恋爱到逃婚,忙得不亦乐乎,所以一直没有来陶爷家里,算一算也得有半年时间了。我坐在藤条沙发上环视了一下屋内的摆设,基本上还是老样子,不过,榆木桌子上面多出了一件新东西,体积不是很大却很突出,开始我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但是当我把目光集中在那个东西上面之后,它的神奇和美丽立刻凝聚了我全部的注意力。

“陶爷,那是什么?以前我好像没看见过啊?”我指着榆木桌子问。

陶爷的脸上洋溢着喜色,他走进桌子,小心地把扣在上面的长方形玻璃罩子拿开,我不知不觉起身走近那个东西,这才看清楚,那是一盆绝妙的盆景。盆景只有三十厘米长十五厘米宽,其下是汉白玉的浅盘托着,其内含有假山、流水、亭台、树木、花草、茅草小屋……

盆景不足为奇,但我在陶爷家看到的这一盆却与众不同,盆景内各种元素的摆放搭配都极其巧妙,山上有青苔,山下有微型的花树,而且还开着粉红色的小花,花树下面也有绿色的草皮,山下有一间茅草小屋,山上有一栋竹楼,均是木头或竹子雕刻拼接而成,门窗齐备,甚至连小门上都按了合页,窗户都贴了窗纸,屋前屋后栽种的树木和毛竹绝不是假的工艺品,而是真正的植物,粉色的小花也都是真的……

我震惊了,这盆盆景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是艺术,是杰作,似乎有一种吸力,看着这盆盆景,我仿佛感受到身处于另外一个世界,那是一个只能出现在陶渊明的笔下的仙境般的幻妙世界。

“太……实在是……是太美了!”我呼吸急促,话语都变得断断续续了。

“三年时间啊……”陶爷竖起了三根指头。

“什么?”我没听清楚,问道,“什么三年时间?”

“制作这个盆景,从选材、培育树苗到栽种,我花费了整整三年的时间。”

“了不起,不过,我认为三年时间是值得的。”我非常肯定地点点头。

陶爷的神色突然认真起来,他说出的话也变得一样认真:“你看到的其实并不是你看到的……我的意思是,这并不是一盆盆景那么简单,而是……”

我愣住了,陶爷的话一下子变得神秘起来,我好奇地追问道:“陶爷,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其实它……不是盆景,而是……”

“而是什么?”我继续追问。

“而是我为自己制造的一处精神家园……”

“精神家园?”我依旧很不理解,“精神家园又是什么意思?”

“呵呵,简单一点说,这是我精心为自己制作的一座坟墓……”

“啊?”我惊异地张大了嘴巴。

陶爷大笑了一阵,然后他盯着我那张变得很怪异很夸张的脸,解释道:“那么小的一个骨灰盒子,埋在漆黑的土里面,多可怕啊,我这人就是不喜欢孤单,假如我死了以后,我的灵魂可以生活在这样一处有山有水的绝美之地,你说那该有多好啊!”

“陶爷,以前你不是很乐观吗?怎么今天突然谈及生死?你的身体还这么硬朗。”我只能劝慰道。

“是啊,说多了,说多了啊。”

这时候,口袋里的手机响起来,我拿出来一看,是鲁宾的号码,我一边看着陶爷小心地把玻璃罩子扣在盆景上,一边与鲁宾通话。

“嗯,是我,你有什么事吗?”

“今天晚上你有时间吗?”

“什么事情?”

“唐软软的助理想跟你见面,谈谈传记的一些细节和注意事项,咱们约个地方见一面怎么样?”

“可以,几点呢?在哪里?”


晚上七点整,我和鲁宾来到意式风情区。意式风情区在一百年前是意大利的殖民地,取了个好听的名字之后,据说这里是津海名人们喜欢居住扎堆的地段,房价偏高,每平米在十万至十五万之间。

鲁宾开着一辆我也叫不出牌子的轿车停在意式风情区的一家西式小餐厅门口,我们一起走进这家生意看起来不怎么红火的小餐厅。

为了尊重对方我们早到了一会儿,年轻的服务员拿着菜单来招呼我们,服务员身材高挑、一头金发,是个蓝眼睛的白人姑娘。虽说服务员秀色可餐,但我一看菜单上的价目表就知道这里客人少的原因了,一杯茶就要一百八十块,我真的很想把这家店的老板叫出来,指着老板的鼻子问他,你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鲁宾颇为淡定,他跟漂亮的服务员要了两杯摩卡,等待上咖啡的间歇,鲁宾问了我一长串的问题,他问:“你知道为什么这里没有客人东西还那么贵?为什么这家店在如此贵的地段开店铺没什么客人而又不倒闭吗?”

“为什么?”我反问。

“因为空间才是最昂贵的。”鲁宾对我扬了扬眉毛。

“鲁宾,我发觉你现在越来越不像你了,说起话来云山雾罩的,在《艺·周刊》上了几天班,连话都不会说了,什么叫空间是最昂贵的啊?”

“这家小餐厅是附近物价最贵的一家,就是因为东西太贵,所以才过滤了一大部分客人挤在店里,不过,昂贵的价格能够弥补销量下降带来的损失,店家大幅提高价格后,并不会导致高端消费群体的流失,反倒让他们更加忠于这个消费环境,以满足他们企图与低消费群体隔离开来的虚荣心理,高价格所带来的巨大利润空间,在利益不下降的情况下,还降低了员工数量和员工的工作强度,从而令店家可以高薪聘请到更优秀的服务人员,从而进一步吸引高端客人,这就是所谓的空间,简单些就是开私家车与挤公交车的区别。”

“嗯,你说的也在理,这是一种另类的经营理念,我承认,不过,就是听起来让人心里很别扭。”

“那种别扭应该叫作心理不平衡吧?”鲁宾笑了笑说,“毕竟可以享受到更高层次服务的人占少数,而大多数的人心存的多是不屑和忌妒,因为羡慕所以忌妒,其实更多的还是羡慕,羡慕那些每天开豪车穿名牌的精英们,但是想一想,当他们回家坐在沙发上看几个小时无聊的肥皂剧时,或者周末一直赖床睡到下午时,这些懒人们却不知道那些业内精英都在做些什么,他们在做些什么呢?他们的生活里只有工作,他们把常人的娱乐时间节省出来用于工作,成倍的工作量令很少一部分人得到了令多数人羡慕的资格,这就是区别,哪一种人更幸福更快乐很不好说,所以,谁也没必要羡慕谁了。”

唐软软的助理名叫Hugo,他个子不高,身材瘦削,看上去三十岁左右,他把头发染成了灰白色,脸色苍白,下巴很尖,看起来十分精明能干。

Hugo与鲁宾见过,他们互相打招呼,而后鲁宾向Hugo介绍了我。Hugo把手里的LV手包丢在桌上,腾出手来跟我轻轻地握了握,三个人坐下来,Hugo直接进入主题,直截了当大概就是这类人做事的风格。

Hugo对我说:“顾先生,至于《艺·周刊》为什么会选择你来为软软小姐写传记,这属于杂志内部的事情我不会多问,但是我完全相信钟主编的眼光,不过在动笔之前,我会向你转达一些软软小姐对这本书的期望和她所在的演艺公司对作品风格的要求。”

“好的,你可以随便说,我会认真记下来。”

我接过鲁宾递给我的笔记本和一支笔,笔记本是《艺·周刊》专用的,封皮上印着杂志的LOGO,这支笔很精致,上面刻有美杜莎头像的浮雕,应该是镀金的,灯光下的那种金属光泽很晃眼睛。

Hugo看到了我手中价值不菲的笔,似乎我对于他将要说出的话代表了某种尊重,他冷冰冰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丝微笑。

接下来,Hugo用不紧不慢的声音对我说:“首先我替软软小姐对顾先生表示感谢,还有一个好消息是,这本书很可能被杂志连载结束之后还会出单行本,因此,软软小姐和公司都非常重视这本书。这本书很可能会对软软小姐的演艺事业起到一定的转折作用,因为《艺·周刊》将与好莱坞某公司合作一个项目,美国的公司会将《艺·周刊》的部分内容翻译出来尝试着介绍给美国读者,软软小姐的传记也将译成英文,当美国读者读到软软小姐的故事后,会对其产生一些了解,这也是一种铺垫。公司已经为软软小姐签约了一部好莱坞大制作影片,并在影片里出演一个配角,因为戏份不多,所以才需要事先制造群众基础,这就是软软小姐所在的演艺公司的需求。公司希望把软软小姐打造成一位国际巨星,当然软软小姐是具备这样的实力的,要知道,在好莱坞大制作影片中露脸,这是走出国门的第一步,如果成功,那么走向国际的道路就会相对顺利一些,所以,这本传记可以说是软软小姐走向世界的前期投入。我说了这么多,顾先生,你应该了解这本传记的重要性了,对吗?”

我握着笔在笔记本上记录了一些关键的语句,然后抬起头说:“我会充分重视这本书的写作,请问文章的整体风格呢?”

“用词火爆一点但也不能失去分寸,火爆只是吸引读者眼球的需要,是不可或缺的,整篇文章应该把软软小姐塑造成一位积极向上努力攀登事业高峰的80后杰出代表人物的形象,但为了照顾一些八卦读者的口味,在书中加入一些情感纠葛的桥段也是有必要的,当然还有一些软软小姐口述的她的一些个人经历和进入娱乐圈的艰辛过程,同时我也会整理一些电影海报和电影片场的记录照片,再加上一些拍摄时发生的花絮一同记录在书中。我想,就软软小姐目前的人气,这本书应该会很受国内观众的追捧,而且也会提高《艺·周刊》的销量。国内的市场其实我们并不担心,演艺公司和软软小姐更加关心的是国外的市场,所以在这本书中还需要加入一些外国的时尚元素在里面,比如软软小姐出席过的一些欧美大牌的服装秀等等,这些资料我随后也会交给你,总之,这本书应该是软软小姐的一次全方位的介绍和推荐。”

“字数有要求吗?”我问。

“因为书页里会加入大量的写真和图片,所以文字不需要太多,十万字左右比较适合。”

“好的,我想我已经很清楚了。”

“顾先生,过一段时间我会安排你与软软小姐当面谈一谈,不过在见面之前,我希望你先把故事的大纲写出来交给我。”

“这个没问题。”

鲁宾和我吃了简单的晚餐,而后开车一直把我送回青年公寓,鲁宾在公寓小坐了一会儿,临走时他对我说:“顾直啊,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你不要去想这样一个机会是如何落在你头上的,你只要很好地完成任务就对了,你这么聪明,你懂吗?”

鲁宾离开后,我洗了个澡,躺在床上构思整部小说。

既然是传记,我认为应该从唐软软的童年写起,童年不需要太多的笔墨,一带而过最好,主要是把唐软软从几岁萌发了对演戏的兴趣写清楚就够了。接下去的重点应该着墨于进入娱乐圈这些年,从第一个角色,那个古装戏里的小格格开始,把她参演过的所有片子都详细地写出来,这中间会要插入很多片场的照片,读者一般都喜欢窥视电影的拍摄过程和拍摄现场,这也是此书最吸引人的段落。继续写就该接近尾声了,结尾要写一个开放式的结尾,毕竟唐软软才二十六岁,我会把结尾处理得展望未来一些,必须把唐软软事业上的发展方向写进去。

就这样想着想着,我睡着了,在梦里,我见到了唐软软。

这是一个充满暧昧气息的春梦,女人全身裹着丝绸站在窗边,窗外透进来的是橘红色的光芒,勾勒出了女人婀娜多姿的身材。我无比笨拙地向她跑过去,用双手抚摸那如丝绸质感的玲珑凹凸的身体,看不见女人的脸,我却清楚她此刻无意抗拒,非但如此,她还主动迎合着我的抚弄,我把脸紧紧地贴在了她的双峰间,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感觉。

透过窗户射进的光线越来越暗,女人身体的轮廓也模糊起来,她的身体像一团云彩那样软,我疯狂了,我把女人扑倒了,这下子我和女人面对面,终于看清楚了她的脸,那是一张平平的好像是印在杂志封面上的脸,嘴角低垂,眼神冷漠,没有半点生气,我的后背一阵发冷。

很快,这张脸被我认出来,似乎是我曾经在某些地方看到的一张海报,这张冷漠的脸属于唐软软,意识到这些之后,我感到被我抱住的女人的身体越来越僵直,越来越平整,女人变硬了,而我却变软了,这场春梦无法持续地草草结束了。

昨夜由于构思作品加上那个没有完全释放的郁闷的春梦,后半夜我几乎就没有睡着,天亮的时候又昏睡了过去,上午十点半才起床,洗漱之后走下楼时都十一点了。下楼时比较匆忙,所以并没有留意太多细节,等我在小饭馆吃了一碗拉面朝回走经过陶爷的小院时,我才发觉今天那小院里过于安静。

“陶爷……”

我站在栅栏门外冲着屋里喊,声音逐渐提高,喊了十几声也不见陶爷答复,我估计陶爷有可能出去买菜了,没怎么上心,绕到楼门口就要上楼,因为昨天我还跟陶爷聊过天,我真的没有想到会在陶爷身上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

经过陶爷家防盗门时,我故意扫了一眼,两扇门都紧闭着,我知道陶爷不在家,就迈开大步上了楼,回到自己的公寓,我上网查看了一下邮箱,唐软软的助理Hugo已经给我发过来一些资料和图片,我一边阅读,一边在本子上做记录,为的是更好更快地完成故事大纲。

我工作了大约一小时的时间,心里却总是有种不踏实的感觉,心神不宁,怎么都专注不了,脑中也总是跳出一些事情让自己分心,再后来我几乎就无法专注阅读资料了,无奈,我合上笔记本电脑,打开门下到一楼,在陶爷的防盗门上敲了几下,里面没人应声,现在是下午两点,应该是老人睡午觉的时间,陶爷一般不会外出,就算出去买菜也应该回来了。

我跑出楼门,小院里还是没看见陶爷,我用手去推栅栏门,没推开,不过栅栏门很矮,我抬腿就能跨过去。

“陶爷……”

我站在那扇被打通的门前一边喊一边敲着玻璃窗,没人答应我,我就用双手遮住光线朝屋里看去,结果,我看见了床上露出的一双没有穿鞋子的脚,一动不动。

糟糕,陶爷出事了!

我退后几步用脚去踹门,也许陶爷就是担心自己某一天会有不测,所以那扇门的锁非常容易破坏,门锁一脚就被踹开了,我闯进屋里,陶爷平静地仰躺在单人床上,根本没必要叫救护车,陶爷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了。

一时间我的头脑很恍惚,感觉眼前看到的不像是真的,因为就在昨天这个时候我还跟陶爷一起喝茶聊天,他还向我介绍了他亲手制作的那一盆精致的盆景,现在,盆景还好端端地罩在玻璃里,而陶爷就这么不在了,以后,我吃早点回来的时候,永远也不会看见陶爷在篱笆小院里忙碌了,也听不到陶爷爽朗的笑声了。

生和死就是如此单调,没有轰轰烈烈地生,也没有轰轰烈烈地死,就像银杏树上的一片枯黄的叶子,在某一个深夜悄悄地落下来,一了百了,人的一生,难道就是这样简单吗?

我的头有些晕乎乎的,双脚好像变得很轻,双腿不像是自己的了,我把上半身靠在墙壁上,看了一眼死去的陶爷,他的脸没有尸体那样狰狞可怖,他的面容松弛,死去时肯定很安然。我在裤子口袋里面摸手机,可是我的手机没有带出来,我手扶着墙壁站直身子,想找到陶爷的手机报警。

我环视了可以放手机的平面,可惜都没有,我又不敢靠近尸体去翻被子,就这么我下意识走到那张榆木桌子对面,看到盆景的时候我又被里面精致的景物吸引住了,耳边传来了陶爷昨天对我说的话:

“那么小的一个骨灰盒子,埋在漆黑的土里面,多可怕啊,我这人就是不喜欢孤单,假如我死了以后,我的灵魂可以生活在这样一处有山有水的绝美之地,你说那该有多好啊!这盆盆景就是我为自己制造的一处精神家园……”

我定定地看着盆景,似乎想在盆景里面寻找到陶爷的灵魂,我就呆呆地愣在那里,几乎过去了一分钟,我才意识到陶爷的尸首还躺在我身后的床上。

如果我打电话报了警,很快警察就会来到这里,然后警察会把陶爷的尸体抬走,但是我清楚陶爷没有亲戚朋友,那么这间房子很可能会被暂时封闭,如果这样的话,这盆盆景怎么办?

这并不是简单的一盆盆景,而是陶爷花费了三年时间用心血打造出来的精神家园,长时间不浇水,盆景里的花草很快就会枯死的,而这么美丽的盆景就这么毁掉我真的很不甘心。而且我担心警察介入后,在检查屋子的过程中无意中把盆景损坏了或者被什么人偷偷带走了,这盆盆景毕竟是陶爷的心血,就这么失去心爱之物,死去的陶爷肯定也不会甘心。最后,我决定做一件事情,就是把盆景暂时搬到楼上我租住的房间里藏起来,然后再通知警方前来收尸。

我先走到房门前,把木门和防盗门都打开,这个时间楼内很安静,然后我跑到榆木桌子前面,把盆景连同玻璃罩子一起平端起来,盆景比我想象的要轻很多,端起来不费丝毫力气。端着盆景我一步步朝门口走去,经过陶爷时,我站住了片刻,嘴里低声对他说:“陶爷,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这盆盆景的,放在我那里,肯定比留在这里更安全。”

在楼上,我用自己的手机报了警,随后警察就赶到了,我花费了两个小时的时间录口供,才终于摆脱了警察们那些简单却故意重复多次的问题。

两名男民警把陶爷的尸体抬上车,临走时果然把房间锁上并上了封条,我迈着沉重的步子回到楼上的公寓,躺在床上休息了一会儿,然后我猛地站起来,跑到厕所里,从漏水的浴缸里把盆景端了出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床头柜上。

我用杯子舀了一些清水,拿开玻璃罩子,均匀地把水洒在了假山和植物根部,而后,我仿佛看见盆景里从地面蒸腾起了一股雾气,那些雾气环绕在房顶和假山石上,真的像是一团水汽聚成的云,我立刻用玻璃罩子把盆景扣住,结果,我持续地欣赏到了一番雨后青山的别样景致。

虽然我自认为自己的文笔还不错,但我真不知道如何去形容,这不只是一盆盆景,应该称其为一件艺术品,观赏这件盆景艺术品是一件相当费时间的事情,只要把视线集中在某一个细节上,就会看到更多更多的细节。

比如我把视线集中在茅屋的屋顶上,看进去之后,我竟然发现除了茅草之外上面还覆盖了很多瓦片;再比如我盯着门框看,又会发现门框上面还贴着对联,甚至对联上面的毛笔字都可以认出来……所以说,只要我坐在盆景对面认真地看进去了,那么很容易忽略了时间的存在,事实的确是这样,我感觉只过了一小会儿的工夫,窗外的天色就暗了,如果不是因为室内太暗影响了我的视力,很有可能我会端坐在盆景对面一直看下去。

我揉了揉眼睛走进厕所用冷水洗了一把脸,泡了一碗面吃,打开电脑想要继续阅读唐软软的资料,可是今天发生了太多事情让我心浮气躁很难集中精神。很快我就关上电脑,用手机给鲁宾打电话,我想跟他到大排档去喝酒,可是鲁宾说今晚他有约会很直接地拒绝了我,也许鲁宾觉得现在他的身份地位不太适合出现在大排档那种地方了,所以才会拒绝我吧。

今天的夜有些闷热,我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这世界上存在很多生离死别,但还是头一次发生在我的身边,我心里不是恐惧而是一种凄凉的感觉,人这辈子,想做什么就尽情地去做,一旦发生了什么不幸,什么就都晚了。

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会一下子冒出来这样的想法。

既然生死那么简单,那么短暂,因此我不能依照活着的惯性去生活,所以我必须抓住一样我认为重要的东西,理想也好,奢望也罢,甚至是不切实际的爱情,我需要这样东西来提醒我,我不是靠活着的惯性去生活的。

后来我好像是睡着了,不知睡了多长时间,我似乎听到了一个声音从某一个地方飘出来,一直传进了我的耳朵里,那个声音始终重复着两个字,似乎是在喊我的名字。

我翻了个身,眨眨眼睛认真地去听,结果那声音变得清晰了,那是个男人的声音,我继续分辨,好像他是在低声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小顾……小顾……小顾……”

天啊!我脊背冒出了一阵凉气,这声音分明就是陶爷的声音,整个青年公寓,只有陶爷才会用这样不紧不慢的语气招呼我。

我翻身下了床,打开灯,连鞋子都顾不得穿,一直跑到门口,把耳朵贴在门上面,结果,那声音变小了,好像不是从门外边传进来的,我鼓足勇气打开门,门口有盏声控灯,灯亮了,窄窄的楼道里空无一人。

我关上门跌跌撞撞地退回卧室,然后我又朝厕所走过去,厕所、厨房、阳台,我都检查了,根本没有发出声音的装置存在,那么,究竟是谁在喊我呢?

深呼吸了几口气,我强迫自己镇定,走回卧室,坐在床上,我晃了晃脑袋,声音消失了,难道出现幻觉了?我苦笑了一阵,重新躺在了床上,可是头刚一挨枕头,耳中又传来了与之前一模一样的喊声。

“小顾……小顾……小顾……”

我堵住耳朵又从床上坐起来,低下头看向床底下,除了鞋子依旧什么也没有,我抬起手敲了敲脑袋,那声音快把我搞崩溃了,我真的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那种东西存在,可是谁又能解释我此刻听到的喊声呢?

无奈之下,我大声对着空气说:“陶爷,咱们没有什么冤仇,你走了也没必要吓唬我对不对?”

我的问话仿佛在墙壁周围打着转,然后我屏住呼吸仔细去听,我很想听到某一种回应,结果,我真的听到了,只听那声音回答我说:“小顾,我在这里,你看这里,低头看,我在这里啊,小顾……”

这一回因为认真去听所以听得相当清楚,我的视线朝声音的方向一点点向下移,视线落在玻璃罩子里面的盆景上,我俯下身把脸凑过去。

我看见了,真的看见了,我看见了一个缩小了无数倍的陶爷正站在盆景的边缘向我挥手,虽然我看不见他的嘴巴,但我耳中可以听见他的声音,陶爷在对我说:

“小顾,今天我要谢谢你啊,你帮我收了尸,很感谢你,我现在真的生活在了这盆盆景里面了,这里是我的精神家园,而且我生活得很好,呵呵,从此以后,我们就是邻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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